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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力度确定 每年12000元税前扣除

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那么,此次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力度具体如何?对建立完善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何意义?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力度确定

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被认为是我国建立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标志性事件。《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简单来说,既参加社保又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在将来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同时领取社保的退休金和个人养老金。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要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

同时,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政策支持主要就是税收政策,《意见》显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人社部、财政部对个人养老金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上限、待遇领取、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定期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因此,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领取时个人养老金的转出,都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不仅方便参保人及时查询,也能够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为何暂定1.2万元抵扣上限

会议明确了每年1.2万元税前抵扣上限,那么,为何暂定1.2万元抵扣上限?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指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收入条件等一般较好,每年缴纳1.2万元的个人养老金对这个群体似乎吸引力不是太大;而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对养老金较为在乎,但他们却很可能不是纳税人,因此个税延迟的政策对这个群体而言是“无感”的。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也认为,1.2万元抵扣额度相对有限,未来可以考虑适时提高享受税惠的缴费额度,适当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税前抵扣标准,同时要建立抵扣额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事实上,《意见》对这些问题也有所考虑。《意见》规定,人社部、财政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郑秉文表示,当前税优水平实际上是较低的,但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需要考虑到舆论情绪——如果参与人数很少,提高税优水平或被抨击为制造“富人俱乐部”。

聂明隽曾解释称,1.2万元的上限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三是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专家:优惠力度很大

据了解,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是主体部分,第二支柱也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加上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对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进实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目前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哪些准备?

据报道,多家银行、基金公司等正在备战养老金的系统准备。目前已有不少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代销机构、公募基金等机构开始参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测试,同时也逐步探索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关的管理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工作,为个人养老金的业务落地做充分准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石晓军表示,这次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是蛮大的,因为3%相当于是工资范围在5000元至8000元的个税税率。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税收的优惠力度如何也是近段时间学界和业界关注度最高的一个方面,对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的大幅降低,对个人养老金的发展首先会是一个很有力的激励。

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表示,缴费者领取时的实际税负从7.5%降到3%,这个很可观,这对未来养老方面的负担会减轻很多,而且给予了很多的优惠,这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表示,从政策有关表述看,目前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以个人账户为基础,不受过去参保手续的限制,不涉及参保关系、单位管理等环节,灵活性更强,也具有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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