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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向朱庆凇施加为期12个月的冷淡对待令

1月25日,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朱庆凇违反《收购守则》规则26.1下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并对其施加为期12个月的冷淡对待令。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自2009年上市后便成为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光控股,01176)的控股股东,而该公司当时是由廖腾佳及朱沐之拥有。

2012年,朱庆凇与他的兄长朱沐之因一项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而取得融德的股份,因而获得融德的法定控制权。朱庆凇取得融德股份一事,触发了《收购守则》规则26.1下的强制全面要约,然而,他当时没有作出全面要约。

虽然当事人已就2012年的交易寻求法律意见,但他们没有获告知有关在《收购守则》的规限下可能产生的影响。朱庆凇承认违反了《收购守则》规则26.1,并同意对他采取的纪律行动。

标签: 香港证监会 朱庆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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