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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印发 营商环境法治化再加速

北京将在立法内容、执法方式上与时俱进。12月8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科技执法。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曹鎏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意见》的发布,是为落实今年8月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实践中,北京一方面要落实国家要求,一方面也要立足于首都特色,采用首善标准推进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建设。

数字经济立法在即

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网约车、自动驾驶……新兴技术正在迅猛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与之共生的,是各种各样的监管问题层出不穷。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规模和增长速度位居世界前列。在这一背景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

目前,浙江、广东等省已经开始施行地方出台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北京此次发布的《意见》也提出,推进重要、新兴领域立法,立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云计算、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新兴领域立法是落实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步骤,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被列为2021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并已经在审议过程中。

“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云计算、自动驾驶的推广和实施,会使法律的滞后性展现得一览无余,比如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金融体系及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解决、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利益的实现、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等,这些都是传统司法和执法环境无法想象的问题。”孙志峰说。

在孙志峰看来,新兴领域立法条款要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市场主体更加关注推广和促进新兴领域在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知识产权管理、股权融资等方面可操作性强的立法。此外,建议大胆总结目前已经积累的行政管理、司法、执法经验,汲取其他先进地区的立法和行政管理经验,在具体解决可能发生争议的环节上加重笔墨。

营商环境法治化加速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北京的法治化建设程度,首先体现在营商环境的变化上。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优化上升到法律制度层级,并确定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北京也在2020年3月27日正式发布了《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法治化建设为主线,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北京滚动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2.0、3.0、4.0、5.0版改革政策,今年出台了首个省级《“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要求加快实施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政务服务环境、人文环境五大领跑行动和356项改革任务。

在法治建设方面,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坚持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在使用生产要素、享受公共服务、适用政府支持政策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及禁限目录以外的领域,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佳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应将前期通过实践反复检验和适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得到市场主体和行政监管部门认可的政策与措施,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固化形成市场制度,稳定社会主体预期,形成公正、透明、有序的法治软环境。

“此外,两区建设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共同构建了北京未来发展的方向与路径,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视角出发,新的市场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更为包容审慎的法治环境相依存。北京应面对这一未来发展方向,全面构建数字化为特征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提高政府提供服务的效能,助力北京市实现自身未来发展方向。”张佳春表示。

建成数字监管平台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这是《意见》提出的未来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立法跟上新需求新形势,执法也更要讲究力度和方法。

“北京因地制宜地形成了以首善标准为导向的执法要求,强调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要让每个老百姓在每一次执法活动和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曹鎏指出。

根据《意见》,一方面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这方面就有所探索,首违不罚的清单就是要解决包容审慎的监管问题。在实践过程中要具体区分,最终的执法决定要与老百姓违法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相当。”曹鎏说。

此外,还要加快推进科技执法。《意见》提出,建成数字监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基本实现电子印章、电子签章、电子文书和移动办案终端全市普及应用,物联网、视联网、远程监控、卫星遥感等互联感知监测技术和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数据分析处理手段运用更加广泛。

曹鎏表示,“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有利于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例如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平台建设,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对浩如烟海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通过数据执法证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执法过程的监督,都是处理痛点问题的重要手段”。(记者陶凤吕银玲)

标签: 北京市 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意见 营商环境 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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