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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缓缴

5月12日,漯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漯河市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相关内容和政策落实情况。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漯河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等政策,对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缓缴。漯河市还将加强市场主体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方面的内容。

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对克服困难、迅速复工复产、满负荷生产企业分具体情况奖励5万、8万、10万。给予规上企业防疫消杀支出支持,财政补贴50%,帮助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成立1亿元创新基金和5000万元科技贷风险补偿金。

对零售类、汽车类、住房类消费给予最高5000元补贴,对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给予宣传推广费30%的减免和国有场地租赁费50%的减免支持。

税收优惠的力度加大,将先进制造业按月退税政策,扩展到小微企业和所有制造业等六个行业。比例提高了,将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

同时,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漯河市将对"百千万"人才和技能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对新购新建住房给予契税等额补贴,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多渠道筹集保障性房源。

会上,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舒畅介绍,为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漯河市在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基础上,优化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政策,创新实施了四项制度。

一是推行老项目资金差别化监管制度。对2022年4月1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再要求购房款全款缴存监管账户和重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主要是根据项目楼盘形象进度、可售房源、监管账户余额、企业信用等情况,推行差别化监管,适时满足项目后续建设资金需求。

二是放宽新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对2022年4月1日后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将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由40%调整为30%。

三是创新预售资金监管保函保单制度。开发企业可凭担保公司保函、商业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的方式等额替代预售监管资金。

四是优化预售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关于资金申请节点,不再按照既有节点要求审批,凡符合用款条件的,可以随时提出使用申请,住建部门"立等审核、当日办结"。

标签: 河南漯河 职工住房公积金 市场主体 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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