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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皇庭国际收14个问询函:须关联方郑康豪控制的两家公司关系

5月9日,深交所向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于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共提出14个问询项目。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深圳皇庭国际须关联方郑康豪控制的两家公司的关系;以及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发生的采购、销售业务的具体内容;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是否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须对比最近三年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说明报告期内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存在的风险;须说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和采购金额、提供和采购的具体产品或服务、上年同期金额及同比变化情况、持续合作期限;还有客户和供应商中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等。

还须说明2021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整体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招商费用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另外,公司还要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程净额为负的情况下,当期利息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利息支出的具体情况;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公司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等进行说明。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就三年业绩未达预期;是否具备充分的业绩承诺履行能力;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五)款;公司资产及银行账号被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事项的具体情况;投资性房地产主要项目情况等,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标签: 深圳皇庭国际 关联方郑康豪 深交所问询函 年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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