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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5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两则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其中,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海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欣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名下办公楼提供抵押,公司对福州海坤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1.0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沈阳彤鑫园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从公告获悉,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1.0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99%。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3.22亿元,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2.34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56.6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阳光城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标签: 阳光城 子公司 融资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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