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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董事长王正育辞职 王妙琪接任

1月18日,聆达股份(300125)董事会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王正育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正育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正育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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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披露年报显示,王正育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3.13万元。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转及决策合法有效,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妙琪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小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陈小禹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小禹上述任职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韩家厚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加强公司核心能力建设,结合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中瀚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正育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王正育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正育担任的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2023年8月12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育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8,45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离任后,王正育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离任人员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另外,王正育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5,100股,该部分股份将按照《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59,337.56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挖贝网资料显示,聆达股份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业务及光伏发电业务。

标签: 聆达股份 王正育 辞职 王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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