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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函:严禁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干预

南玻A7月18日早间发布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函称,近期,公司及相关股东方接连发生多起可能影响你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稳定事件,深圳证监局高度重视,现对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学习,特别是有关忠实勤勉义务内容的学习,正确认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忠实勤勉审慎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公司应严格规范运作,严禁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严禁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干预公司正常决策程序,严禁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干预公司正常财务会计活动等内部管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公司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独立董事应充分发挥作用,始终做到独立、客观,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如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深圳证监局将依法严厉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司股东间、董事间应加强有效沟通,如对公司重要人事安排、战略发展等重大事项存在分歧的,应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解决,切实维护公司安全稳定经营。如出现重大事项或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及深圳证监局报告。

四、如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公司应立即向深圳证监局报告。

五、公司在收到本监管意见函后,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有关情况通报第一大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将传达学习及落实情况经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后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送深圳证监局。

7月17日晚间,南玻A公告,公司监事会于7月1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前海人寿向监事会提议,及时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而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有两项,即免去王健南玻集团董事会董事职务,并提名选举沈成方为公司董事。

对于提请罢免王健的原因,前海人寿指出,王健在任董事职务期间,未能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干扰董事会正常运行,缺乏对公司发展战略的长远规划,已不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

标签: 南玻A公告 深圳证监局 监管意见函 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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