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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 中信证券(06030)等10家券商获评审通过

12月3日,证监会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基础上,按照“坚守客户资金安全底线、优化事中管控方式、提升客户服务效率”的原则,支持证券公司从建立综合客户账户、允许同名划转、分类账户管理等方面开展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经证券业协会组织专家问询和评审,中信证券(600030.SH,06030)、国泰君安(601211.SH,02611)、银河证券(601881.SH,06881)、中金财富(601995.SH,03908)、国信证券(002736.SZ)、安信证券、招商证券(600999.SH,06099)、中信建投(601066.SH,06066)、申万宏源(000166.SZ,06806)、华泰证券(601688.SH,06886)等10家证券公司符合试点的基本要求,获评审通过。证监会同意上述10家证券公司试点。

原文如下:

证监会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

为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支持证券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现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框架下,开展内部账户管理功能优化。

随着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的账户体系日趋复杂,对现有账户管理制度提出了整合和优化的新要求。证监会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基础上,按照“坚守客户资金安全底线、优化事中管控方式、提升客户服务效率”的原则,支持证券公司从建立综合客户账户、允许同名划转、分类账户管理等方面开展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

为确保改革平稳,防范业务风险,证监会按照“分批试点、逐步放开”的思路,支持部分综合实力较强、合规风控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准备充分的公司申请试点。经证券业协会组织专家问询和评审,中信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中金财富、国信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华泰证券等10家证券公司符合试点的基本要求,获评审通过。证监会同意上述10家证券公司试点。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相关证券公司稳妥开展试点,强化合规风控管理,严守客户资金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严禁以直接或者变相方式挪用、占用客户资金,一经发现,依法严惩。同时,持续跟踪、评估、总结试点效果。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智通财经编辑:汪婕。

标签: 券商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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