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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恢复销售“四类药品” 需实名信息登记

央视网消息:此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扬州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一律下架、封存,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关于主城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87号)】中明确,“药店自9月24日起,可恢复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并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

根据相关方案和安排,在扬州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14天后,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对销售(含网络销售)上述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同时要求,营业期间,严格落实入口处的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要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标签: 扬州 恢复 销售 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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