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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404.4亿元退税款退到3.73万纳税人账户

5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今年4月份,全省已有404.4亿元退税款退到3.73万户纳税人账户,由中央和河南省各负担50%。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

“1645万元退税款到账,让我们吃下‘定心丸’。”新乡市雨轩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俞建华告诉记者,公司的活羊购进需支付现金;下游是商超、餐饮店铺等,有一定回款周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下游回款速度放慢,公司现金流缺口变大。“这笔退税款不仅缓解了公司现金流压力,也为我们下一步转型发展提供支撑。”俞建华说。

小微企业是退税政策的受益主体。在目前已获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共3.54万户,占比95%,共计退税232.9亿元,占比57.6%。同时,享受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的“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个行业受益明显,共1.16万户纳税人获得退税173.2亿元。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其中,实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主要措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能够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缓解资金压力,助企“轻装上阵”。

为全力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求,截至4月底中央财政已拨付河南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以及减税降费专项资金186.9亿元,省财政厅已向市县拨付210.9亿元,超过中央拨付河南省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省财政按退付计划及时向市县调拨库款,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市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

河南省财政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全力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要,对符合政策的留抵退税资金要坚决做到应退尽退、不以任何理由迟退缓退。为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市县财政部门可在足额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兑付的前提下,将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兜牢“三保”底线。

“实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关键之举。”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庆业表示,“全省财政部门要全力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用政府收入‘减法’,换企业效益‘加法’、市场活力‘乘法’,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曾鸣 胡舒彤)

标签: 河南省财政厅 市场主体 政策红利 纳税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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