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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00亿元

财政部日前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0亿元,加上此前已下达资金350亿元,累计下达资金400亿元,用于增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规模以及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奖励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力度,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跨省区市落户人口较多的地区倾斜,向有效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突出问题的地区倾斜,向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的地区倾斜,尽快下达省以下奖励资金。基层要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同时,财政部对《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办法》,奖励资金按照突出重点、促进均等、体现差异的原则进行分配。以各省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新增落户多、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的地区加大支持,对以前年度落户人口的奖励资金逐步退坡。同时,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缩小地区间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上的差距,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两个均等化”。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办法》在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奖励资金测算客观因素,引导地方重视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记者北梦原)

标签: 财政部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基本公共服务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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