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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广州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7.9%

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本地居民及引进人才限购一套

近日,海南省就《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办法》明确,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符合条件的3类海口居民家庭和7类引进人才可申购一套。

同时,安居型商品住房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而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

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则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

但是,申购家庭成员已购买了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办法》亦表示,申请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日起,累计在海南省缴纳个税和社保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其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

具体而言,海口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购海口安居型商品住房:

2020年4月28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未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60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含)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另一方面,在海口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购海口安居型商品住房:

已取得本市户籍,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24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未取得海口市户籍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口市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海口市(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海口市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央行:长三角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3.65万亿

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0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货币信贷运行情况显示,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平稳运行,各项存贷款总量呈较快增长态势,企业资金需求增加,银行流动性合理充裕。

其中,6月末,长三角地区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1.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8%;人民币贷款余额40.64万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较上年同期高0.1个百分点。

上半年,长三角地区人民币贷款增加3.65万亿元,同比多增1.03万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63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130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2.61万亿元,同比多增924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74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40万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72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288亿元,同比多减362亿元。6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5570亿元,同比多增837亿元。

6月末,长三角地区外币贷款余额1629亿美元,同比增长11%。上半年外币贷款增加203亿美元,同比多增210亿美元;6月份外币贷款增加25亿美元,同比少增5亿美元。

另观点地产新媒体从查阅获悉,6月末,长三角地区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2.98万亿元,同比增长12.8%;人民币存款余额51.09万亿元,同比增长12.9%,增速较上年同期高1.4个百分点。

上半年,长三角地区人民币存款增加5.21万亿元,同比多增1.64万亿元。其中,住户部门存款增加2.01万亿元,同比多增2463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2.22万亿元,同比多增1.16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63亿元,同比少增51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5701亿元,同比多增3176亿元。6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5886亿元,同比少增1033亿元。

6月末,长三角地区外币存款余额2668亿美元,同比增长8%。上半年外币存款增加195亿美元,同比多增102亿美元;6月份外币存款增加178亿美元,同比多增119亿美元。

广州上半年GDP同比下降2.7% 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7.9%

7月27日,广州市统计局发布上半年广州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上半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0968.29亿元,同比下降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16.17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38.07亿元,同比下降7.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8014.05亿元,同比下降0.8%。

统计局称,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逆势增长,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3%,金融业增加值增长8.1%。

其中,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三次产业全面实现正增长。第二季度当季广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转正,同比增长0.9%,其中,第一、二、三产增加值增速全面实现正增长,第一产业增长6.2%,比一季度提高3.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由一季度下降17.5%转为增长1.7%,第三产业增长0.4%,比一季度提高2.6个百分点,经济活跃度总体呈现加快回升态势。

统计局数据显示,主要指标表现逐月改善,经济运行在冲击中体现韧性。

从生产领域看,其中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保持较快增长。6月末,广州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11.63万亿元,同比增长14.2%。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48万亿元,同比增长13.0%,比3月末提高1.2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15万亿元,同比增长15.9%,比3月末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企事业单位短期贷款同比增长18.3%,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9.1%,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3.1个和0.4个百分点。

从需求领域看,消费市场稳步复苏,固定资产投资由降转增。上半年,广州固定资产投资在上年同期快速增长24.8%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5%,今年以来累计增速首次实现正增长,比一季度提高8.9个百分点。

标签: 广州上半年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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