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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特事特办原则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

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打好这场特殊战役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的政治要求,坚决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原则,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财力保障,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保障好患者医疗救治费用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的临时性补助,以及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所需经费,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认真组织落实并细化完善有关防控疫情财税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的库款运行情况,对疫情防控支出有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给予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人员。在疫情防控的严峻考验面前,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要发挥各级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组织好、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要关心关爱财政干部职工,减少人员密集的会议,取消不必要的调研,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落实防护措施,保障好自身的健康安全。要注重发现、及时表扬、总结宣传本地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标签: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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