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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上市公司要适时实施股份回购 增强投资者信心

5月18日,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争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表率专题推进会。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依法依规规范运作、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三个方面争做表率。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会议明确,要加大力度有序推进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要适时实施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各地国资委要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并鼓励各集团公司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适时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国资委要求继续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稳妥探索符合条件的多板块上市公司分拆上市。

各地国资委要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集团公司要做积极负责任的股东,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适时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要适时实施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所需资金可依法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会议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重点做强做精主责主业,实现板块归属清晰。要继续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集团公司要系统梳理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结合实际逐步将现有未上市的优质资产有计划地注入上市公司,必要的也可单独上市。

翁杰明表示,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公司,或因技术业务发展产生了新业务,或因资本市场认知发生变化,由于内部业务板块多而被资本市场低估。

针对这一情况,要稳妥探索符合条件的多板块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价值实现的子企业分拆上市。

会议还要求国有上市公司进一步推动股权结构优化,继续支持和鼓励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同时,支持央企之间、央地国企之间积极探索通过出让存量、引进增量、换股等多种形式,在上市公司引入多个国有战略投资者。

标签: 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 投资者信心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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