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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强:必须提高违法、造假、欺诈、协助造假主体的违反成本

5月19日,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证券日报社联合主办的第二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进入第二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丁建强谈及面对超过1.6亿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如何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时表示,证券公司要切实履行客户管理责任,要利用风险案例来进行客户教育,让客户识别什么是好的产品、好的投资方式、好的投资理念,避免陷入投机陷阱。

在丁建强看来,证券公司应对客户进行分类教育。“不光要进行普通知识培训,还要进行专项知识培训。对于证券公司的权利义务、客户的权利义务、发行人的权利义务都要尽量全面的解释清楚”。

丁建强谈道,对于准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客户来说,要进行风险测评,要选择能够帮助客户进行财富管理的好的公司、平台进行合作,买要保持警觉,卖要及时果断,亏损了要思考自身投资风险管理中出现了那些问题。

他同时建议,证券公司要建立对客户进行全流程管理和服务的各项机制,要持续地关注客户可能面临的问题,对于客户发生疑惑以后的解释机制要建立,通过自身客户服务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全面地解决客户疑问和权益保护问题。

“投资者教育活动的核心是培养投资者的投资能力、投资知识、识别避免投资陷阱,掌握投资是一门专门的技术,是需要综合财务、会计、法律、市场等综合知识的一门手艺,需要投入精力去开发和使用的工具。”丁建强如是说。

此次宣传周活动中,丁建强同时谈及新《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解决的问题。在他看来,新《证券法》解决了做投保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问题,也解决了投资者保护的根本目的问题,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的能力和知识不足导致对于市场秩序形成冲击。此外,新《证券法》同时解决了投保的手段与方式问题,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供好产品,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提升投资价值判断的基础,民事赔偿责任、集体诉讼制度解决了投保的程序性问题。

“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一部分人掌握信息充分,一部分人掌握的信息不充分,对标的的交易价值判断能力也就不一样。”丁建强坦言,“但是不能无底线地利用和制造不对称来欺诈投资者,因此必须提高违法、造假、欺诈、协助造假的主体的违反成本。违法成本提升,是因为对建设具有投资和交易价值的市场有期待和思考,对于各个参与交易主体的地位、品行都有要求”。

标签: 违法、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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