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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为投保工作带来新突破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是监管的永恒主题,是各类市场主体义不容辞的责任。”贵州证监局机构处副处长高洁在第二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5.19日首场线上会议上说道。

继2019年首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成功举办,由证券日报社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于5月18日在北京正式启动。今年活动的主题为“新证券法下的投资者保护”。

投保宣传视频课程累计播放量超34万人次

“资本市场是一个多元共生的生态系统,投资者是维系整个生态运行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时至今日,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队伍达到1.6亿人,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贵州证监局一以贯之地将投资者保护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将不断深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内容和扩展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形式。”高洁表示。

在宣传形式方面,贵州证监局力求创新,主动与贵州省主流媒体平台合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用户多、流量大等优势,在网络宽带电视“G+TV”、官方新闻客户端“动静贵州”搭建活动专区,运用贵州有影响力的媒体“多彩贵州网”拓展媒体传播渠道,同时在更贴近社会公众生活的地铁上进行投保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众,创新参与互动方式。据统计,截至目前此次宣传活动中“动静贵州”“G+TV”、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的视频课程累计播放量超34万人次。

在投教内容方面,高洁介绍,贵州证监局聚焦新《证券法》、新三板改革、创业板改革等热点,开展线上系列活动,对每个热点话题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解读,特邀多位行业专家录制“空中大讲堂”系列视频课程,保证内容的专业性。

新证券法带来投保工作突破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贵州证监局还首次联合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贵州省私募基金监管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贵州省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12个单位参加。本次会议首开信息共享先河,形成以季度信息通报、专项风险通报为主,座谈会、监管情况通报会为辅的双向信息交互方式,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

高洁表示,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投保工作首先难在投保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分散,缺乏统一的上位法对投资者保护进行规制;其次是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相对较低,行政处罚对市场主体的威慑力不足;以及受损投资者利益补偿方面,相关赔偿救济制度不健全;最后则是行业机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

新《证券法》新增了“投资者保护”专章,高洁对此认为,这一举措系统构筑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顶层设计,使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更加体系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更加健全,为我国证券投资者民事赔偿、权利保障提供了关键基石。

另外,新《证券法》对于欺诈发行的罚款金额,未发行证券的,由6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已经发行证券的,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以上5%以下,提高至10%以上1倍以下;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将有关1倍至5倍的倍数罚款,一律调整为1至10倍。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对有违法所得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大幅提高罚款幅度,高额罚款将对市场产生强有力的威慑,将有力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洁对此说道。

高洁还建议,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一是建立数据直联通道,及时制止证券市场不当行为;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完善投资者教育机制,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

标签: 新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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