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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


【资料图】

8月24日至9月1日,辽宁省营口市食安办组织对市内大石桥、盖州等六个县(市)区开展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进一步深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记者了解到,督查组在全面梳理总结督查工作后,近日又下发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通报,把此次督查情况作为食品安全全年考核的重要指标。

营口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开展好此次督查成立了专项督查组,由营口市食安办副主任、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羽带队,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该市各县(市)区了解保障食品安全落实情况。每到一处,督查组首先听取各县(市)区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汇报,核查自查报告、文件资料,对县(市)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总体情况进行评议,现场解答相关问题,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工作走深走实。

督查组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张雯婧/摄

督查组在营口市各县(市)区随机抽查36家B、C、D级包保主体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涵盖生产、餐饮、销售、特食等多种经营主体类型,详细检查企业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操作流程,询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配备。检查中发现问题即责令限期整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督查组还与负责抽查主体的相关包保干部进行了谈话,了解其包保主体情况、参加培训情况、是否签订承诺书、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开展督导等情况,强调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务必抓紧抓实抓细。

下一步,营口市食安办还将积极跟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整改情况,筑牢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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