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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湖北曝光6起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经营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

租用民房加工伟哥案。今年4月25日,根据消费者举报,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魏某等人租用的民房加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对15种涉案产品进行随机抽样送检,经检验,均含有非法添加物质“西地那非”。5月18日,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魏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3月14日,湖北省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法对卢某经营的冷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冻库储存大量各种动物尸体及相关身体部位。经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认定为黄麂、野兔(草兔)、乌梢蛇、野猪、猪獾、黄鼬等陆生野生动物,上述野生动物货值36.37万元。5月5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卢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4月3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区域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且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知识培训。同时发现顾客用餐后有大量剩余食物,存在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并于4月14日前按照《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落实整改。4月17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以上违法行为,且当天就餐客人就餐完毕后剩余菜肴较多,造成餐饮浪费。6月16日,仙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小角楼酒店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假冒白酒案。6月28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和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指定管辖,联合公安机关同时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东湖风景区、黄陂区的多处生产假冒白酒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共捣毁销售假冒白酒包装材料窝点2处、生产销售假冒白酒窝点5处,查获“茅台”“五粮液”“国窖”“白云边”“黄鹤楼”“梦之蓝”等白酒1476瓶,以及相关包装材料、防伪标签等,上述涉案物品经权利人认定,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货值80.49万余元。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张某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活鱼馆宣称“长江野生鱼”案。6月29日,湖北省枝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交办违法线索依法对枝江市农家小院活鱼馆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利用其经营场所临近长江边区位优势,为争取更多交易机会,获取更大商业利益,在明知其制售菜品鱼类并非来源长江或野生情况下,随机向消费者推荐、宣称主要经营桂鱼、白鲢鱼等鱼类,都是“长江野生鱼”,售价为100—200元/公斤。实际上,当事人经营的鱼类是从枝江市某市场刘某处购进的养殖鱼。8月7日,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枝江市农家小院活鱼馆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柴油案。1月9日,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交办违法线索依法对湖北新海中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洲加油站销售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0#车用柴油,经检验不合格。3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1.0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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