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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省份发放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效果更佳

对于消费者来说,天然会选择自己最常用、用起来最顺手,又能提供最多优惠的互联网科技平台。

尽管面临境外输入性病例“倒灌”的压力,但中国内地疫情的根本性好转已是不争的事实。只是综合当前各地商家复工现状,说好的报复性消费似乎比我们想象中的要来得艰难。消费者与商家在原有节奏被疫情打断数月后,要从“低温”当中再次启动还是需要时间,不过近日各地消费券的大热,让我们看到了其带动餐饮、旅游等服务业热启动的可能。

以政府财政资金为支持的消费券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对消费券可以在特殊时期发挥出独特作用这一点,各界并无分歧。疫情期间,国内多个省份发放了消费券。从商务部门监测数据来看,消费市场回暖明显。考虑到消费券对服务行业拉动的乘数效应(根据中泰证券的预测,消费券或可让消费增速8%),以及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消费券特殊时期上升为“国家计划”也不是没有可能。因而,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消费券该不该发,而是该怎么发才能效果更好。

以杭州本轮消费券的发放为例,额度为5亿元,匹配商家11.8亿元左右优惠,总额约16亿元,活动分两期,在杭人员可从支付宝首页专区进入申领。其中的11.8亿优惠就是支付宝联合商家所进行的配套消费补贴,以此回补来“诱发”、“重启”消费者被疫情影响的消费习惯,增加其他正常消费,让商家最终可以覆盖补贴成本并有利可图。通过支付宝等数字科技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做到人脸识别,精准发放,解决骗补问题。同时通过大数据统计,确保消费券精准投放急需的行业和领域,还可以实时分析调整。此外还可以用技术跟踪与限定用途,保证消费券只能用于真实消费场景,防范资金流入房地产、股市等投资领域。依托支付宝的实名认证、区块链、风控技术,消费券完全可实现“一城一策”、“灵活可调整”、“公平可追溯”。因而南京、合肥、广西等地积极响应,成为全国首批发放数字消费券的地区。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对于电子消费券的发放,相关部门应与多个互联网平台合作,以保障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乍一看似有道理,但实际上是一种人人搭桥,家家修路的理解误区,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暂不论地方政府是否享有依据税收贡献等因素,来择优选择合作平台的自由裁量权。这当中,商家和消费者才是最具有发言权的两大群体。有能力自建APP并深耕全网渠道的商家毕竟屈指可数,商家,尤其是中小商家,天然会选择最适合自己同时又能带来最大销量的平台来合作。采购能力、供应链能力、广告能力、会员能力、物流能力、支付能力、融资能力、会员管理能力,包括地理位置管理能力,都是商家寄希望在合作后能够“搭车”获取的能力。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天然会选择自己最常用、用起来最顺手,又能提供最多优惠的互联网科技平台。倘若电子消费券必须得重新下载一个冷门APP,或者必须登录一个向来不熟悉、不常用的平台才能使用,恐怕消费券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过期未用也是浪费。

从本质上讲,发放一定数量和范围的消费券,特别是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发放,只要地方财力能够承受,就合理可行。而现时的消费券大多覆盖餐饮、旅游、图书、文化等专项大类,使用规则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好支付宝等数字科技平台专业和系统的技术保障来至臻完善。能够使得适用群体的生活水准在疫情冲击下不至于进一步降低,同时又带动消费者其他消费投入,就实现了政府、商家和民众的三赢。

标签: 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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