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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MII:一季度14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2395只 同比增加27.46% 世界消息

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共计4778家。一季度,14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2395只,同比增加27.46%,环比微增1.14%;分机构看,联合资信和中诚信国际的业务量占比分别为30.10%和28.14%,东方金诚、中证鹏元占比分别为15.37%和11.48%,其余评级机构业务量占比均不足10%。此外,评级机构共承揽非金融企业类主体评级968家,金融企业等其他类主体评级106家,环比分别减少4.25%和43.32%。


【资料图】

业务发展情况

评级调整次数下降,负面调整占七成

一季度,评级机构共对6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减少83.33%,环比减少57.14%;占总存续家数不到1%。其中正面调整2家,负面调整4家;评级调整均为级别变动,无展望变动。分机构看,东方金诚调整3家,联合资信和上海新世纪分别调整2家和1家。另有3家发行人被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近九成级别调整在2个子级以内

一季度,级别上调2家,均为调整1个子级。级别下调6次,涉及4家发行人,原级别由AA到BBB级,其中,AA级发行人2家,BBB+和BBB各1家。从级别下调幅度看,东方金诚在季度内3次下调1家发行人评级,累计幅度6个子级;有2家发行人被下调2个子级,有1家发行人被下调1个子级。

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人家数同比增长

一季度,共有94家发行人变更评级机构,其中2家发行人的新承做评级机构所给级别高于原级别,占比2.13%,同比增长2.13个百分点。在变更评级机构后级别上调的发行人中,安泰评级和安融评级各1家,分别占其承做更换评级机构发行人家数的100%和12.5%。

近两成企业获得多评级,同一发行人级别不一致率略有减少

截至2023年3月31日,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共有871家发行人获得2个及以上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评级,占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的18.23%;其中101家发行人的评级结果不一致,不一致率为11.6%,环比减少0.63个百分点。不一致的发行主体评级多相差1个子级,其中中证鹏元所评30家、大公国际所评30家发行人主体级别高于其他机构,占比分别为10.56%和11.54%;东方金诚、上海新世纪和联合资信分别有21家、14家和9家,占比分别为7.42%、7.2%和2.6%。

违约率有关情况

从各信用评级机构披露的2022年度1年期平均累积违约率来看,多数评级机构所给级别与债券违约率呈反向关系,但东方金诚所评AA级与AA+、AAA级倒挂,大公国际、中诚信国际、上海新世纪和中证鹏元所评AA级与AA+级的违约率倒挂。从机构间对比来看,东方金诚所评AAA级、AA+级违约率分别为1.18%和1.26%,高于其他机构。

内部建设和自律管理动态

评级人员数量稳定,5年以上从业经验分析师占比同比上升

截至2023年3月31日,14家评级机构共有分析师1643人,同比基本持平。从业经验在3年及以上的分析师占比为55.81%,同比提高0.88个百分点;5年以上从业经验分析师占比40.90%,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分析师人均业务量为2.86个。其中,中证鹏元人均业务量最多,为5.43个;其次是大公国际、安融评级和东方金诚,分别为2.72个、2.38个和2.21个。

个体信用状况分布环比基本持平

《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施行以来,信用评级机构有序在评级报告中披露个体信用状况和外部支持。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披露4160家,占比87.07%。个体信用状况分布于aaa级至c级,主要集中在aaa级至a级6档,占比92.97%,环比基本持平;aa级和aa-级最多,分别占比19.96%和22.75%。外部支持提升档数最高9档,主要集中在0-4档,占比95.27%。

此外,评级机构持续披露评级质量检验结果,一季度共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发布级别分布、违约率等检验报告45份,评级质量接受市场监督。

信用评级机构按期完成年度信息披露

14家评级机构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等自律管理规定,均在4月30日前更新披露了注册文件或机构基础信息、上年度评级结果质量统计、业务开展及合规运行情况,按期履行了机构信息的披露义务。

证券业协会组织评级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题研究

3月,证券业协会组织第七届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中证鹏元、联合资信、中诚信国际、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和大公国际开展信用评级机构责任边界专题研究,系统梳理评级机构的职能定位及业务特征,在明确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功能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行业实践和监管要求,厘清评级机构责任边界,研提评级机构注意义务范围及履职程序的相关建议。

交易商协会修订评级业务自律规则

交易商协会全面梳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则,结合近年来监管政策变化、行业实践发展进行修订,一季度已征求信用评级机构等市场成员意见。自律规则修订以督促评级机构履职尽责、加大市场化力度为导向,构建声誉约束机制,引导以评级质量为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同加强评级行业自律管理;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不断优化评级技术体系,依法合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切实提升评级质量和投资者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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