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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匝道处,两车互不让路?漯河交警裁定属同等责任事故!


(资料图片)

7月7日,宁洛高速公路舞阳收费站匝道处,发生一起因两车由不同方向汇入收费站引发的刮擦事故。事发后双方虽各执一词,但交警一席话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争抢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当日,薛先生驾驶豫L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同时由匝道汇入收费站的王先生驾驶的豫A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擦碰撞,经民警调用两车行车记录仪发现,原来是两车在进入交汇处时都是变道没有观察周边环境减速让行,从而导致两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漯河交警最终依法认定:两位驾驶人均变道没有观察周边环境减速让行,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您: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时应减速慢行,变更车道时,注意观察周围来车及时避让,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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